
7月1日上午,昌江县在机关办公大楼九楼会议室举行《海南经济特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周启动仪式。宣传周活动旨在宣传和贯彻《条例》,帮助企业及时掌握政府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定的相关政策。 《条例》已在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获得通过,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是我省经济发展中的一件大事,也是我县中小企业期盼已久的一件喜事。《条例》为解决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从立法方面体现了经济特区先行先试原则。 会上,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杨俊元同志充分肯定了中小企业在我县经济发展中做出的贡献,并阐述了《条例》的六大亮点。 杨俊元同志强调,各职能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条例》,对照《条例》的具体规定,明确和落实有关部门的职责,做好服务工作。清理与《条例》不相符合的各项政策规定,落实各项支持政策。依法规范各自的行政行为,切实保护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为中小企业发展创造宽松良好的经营环境。 最后,县人大副主任钟昌美宣布宣传周启动。 参加会议的领导有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杨俊元,县人大副主任钟昌美,县政协主席文精华。参加会议的还有,各乡镇政府、县工信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教科局、人劳局、商务局、农业局、县法制办、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联的领导和县内31家企业的代表。 主持人:县政府办主任叶华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