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十分严峻,就业压力明显加大。6月3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为了让广大高校毕业生更加详细地了解与自身相关的各项就业政策,本报采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推出“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解读”系列报道。有关毕业生就业政策的疑问,读者可致电本报热线66538155咨询。 基层服务满3年免还助学贷款
大学毕业后到海南各市县或乡镇工作,能享受哪些优惠政策?需要符合什么样的条件才能享受这些优惠政策?近来,不少在城乡基层工作的大学生向本报咨询了解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昨日,就读者提出的相关问题,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进行了详细解读。
1 基层专项服务满3年 政府帮还助学贷款
根据《通知》,对中央部属和省属普通高校的全日制本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毕业后自愿到少数民族和贫困地区工作,且在乡镇以下基层从事教育、医疗卫生、农业技术推广服务达3年的,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按中央及我省有关文件规定分别由中央或省财政代为偿还。 另外,其他到城乡基层就业的大学毕业生,还可享受优先聘用、工资加档、考研加分等政策优惠。
2 事业单位40%招聘名额 留给专项服务期满毕业生
对于参加“三支一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中西部计划”等专门项目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按有关规定享受待遇并参加社会保险。 高校毕业生在专门项目结束后留在原服务单位就业,今后相对应的自然减员空岗全部聘用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到乡镇事业单位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满1年后,在现岗位空缺的情况下,经考核合格,即可与所在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的聘用合同。各市、县及县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拿出不低于40%的比例,聘用各专门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各专门项目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的服务年限计算工龄,服务期满到企事业单位就业的,按照相关规定转移社会保险关系。
3 在8市县乡镇工作者 级别工资高定2档
高校毕业生到五指山、白沙、琼中、乐东、保亭、陵水、昌江、东方等少数民族市、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试用期、见习期和初期工资执行同等学历人员的定级工资标准;试用期、见习期和初期期满后按所明确的职务(岗位)确定相应的工资标准。在市县本级单位工作的,级别(薪级)工资高定1档(级);在乡镇工作的,级别(薪级)工资高定2档(级)。 除以上8市县外,到其他市县乡镇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和初期工资执行同等学历人员的定级工资标准,期满后按所明确的职务(岗位)确定相应的工资标准,级别(薪级)工资高定1档(级)。按上述办法高定工资后,工作满5年的,原高定的级别或薪级工资予以保留。
4 专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 考本省研究生可加10分
在少数民族和贫困地区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满1年以上(含1年)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名参加工作所在市、县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录(招聘)考试,其笔试综合成绩可适当加分,具体加分标准在招考(招聘)公告中会注明。
对于参加专门项目的高校毕业生,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报考我省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职(高专)学生可免试入读我省成人本科。对已被我省高校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到少数民族和贫困地区服务的,为其保留学籍2年。
5 入伍荣立二等功以上 退役后免试推荐读研
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根据国家规定,在选取士官、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考试时,优先录取;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我省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试,入读普通本科;退役后报考我省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记者 程菲) |